辽宁省2006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06]189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政干[2006]190号)、《省军区系统组织协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1998]政干字第252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2001]政干字第220号)执行。
一、政治审查工作
考生政治审查工作由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政审信息采集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采集。政审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审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类本科院校的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类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审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于6月26日上午10时前通知到考生所在的学校。考生于6月27日12:00前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审(如因参加面试、军检而不能及时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可由家长携带准考证复印件代为报名),不按时到人武部报名和不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县(市、区)人武部于6月27日至7月1日对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并统一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政审合格的由各县(市、区)人武部汇总,7月2日12:00前送交本县(市、区)的招考办[含名册和政审表,名册同时上报军分区(警备区)]。政审合格的,《政审表》装入考生本人档案。各军分区(警备区)将考生政审名册送交各市招考办,并上报省军区政治部,各市招考办采集政审合格数据。报考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除参加人武部组织的政审外,还要由本人如实填写《信息工程大学考生政治初审调查表》(非本人填写视为不合格),并及时交人武部。各人武部将此表收集后交军分区(警备区),由军分区(警备区)于7月3日17:00前送省军区政治部。
二、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在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由省军区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生进行面试。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面试现场设立面试终审组,由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
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同时由面试人员在《军检表》面试结论栏填写意见。合格者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面试终审组提出复议,由终审组做出最终结论。面试淘汰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各院校面试考生总数的20%。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三、体格检查工作
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考生取得体检资格。考生的体格检查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 6号)执行。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到鞍山市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面试、体检。[具体地址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从鞍山火车站乘113路汽车(开往汤岗子方向)至22中学车站下车]
体格检查的具体时间为:
6月28日:沈阳市、辽阳市、营口市;
6月29日:大连市、朝阳市、阜新市、葫芦岛市;
6月30日:锦州市、盘锦市、铁岭市、抚顺市;
7月1日: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
7月2日上午:机动
各市考生按照上述时间于面试体检前一天18:00时前报到,由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统一编组和管理。
考生须持准考证参加体检,并携带《军队院校(国防生)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表》、体检费每人50元。体检期间的食宿费和往返路费自理(高考成绩进入辽宁省前300名的考生,参加军检、面试,住宿费、交通费全免)。
省军区于7月5日17:00前将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军检表提供给省招考办,由省招考办录入电子档案(面试军检表由省军区按录取情况统一邮寄院校)。
四、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调阅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省招考办、省军区招生办督促院校招生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录取考生,保证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生源不足的院校,由省军区协调省招考办,进行生源调剂,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录取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带)至各军队招生院校。
监督举报电话:省招考办024-86981006
省军区 024-23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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